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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级研究生办理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手续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5-26   作者:    浏览次数:

2014级各位研究生:

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文件要求,学校自2014级起将为符合发放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发放研究生助学金。具体要如下:

1.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;

2. 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山东大学;

3.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,即除研究生助学金外无其他工资收入。

办理注意事项:

1.2013年及2013年前毕业,没有工作经历的新生,需持毕业后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档案代管证明原件(注明档案存放及转出时间)办理手续;

2.有工作经历的新生,请持工作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原件(注明工作起止时间、工资水平,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,加盖单位人事处或者财务处公章)办理手续。

应届本科生录取硕士生、及已提交工资转移单或档案代管证明的博士生不用办理此项手续,研究生助学金在注册后将直接发放。
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2014年5月26日